说罢,双方又交战起来。没想到,贩奇和浮斋稍逊一筹,既给他们跑了,两人一路狂追。贩奇说“看到我就跑,他们一定掌握着什么东西,我们绝对不不放过他”

    浮斋说“别追了,反正我们也打不过!”

    贩奇说“打不过也要打,怎么能放弃呢?你这一路上,我真是看透你了!你要是真的不愿意待在这里,那就趁早回去吧,没有你,我们也能找到重明珠,不用你在这儿凑数”

    浮斋借口着说“我都说了多少遍,我只是找的仔细,不放过每一个角落。你长得再快又有什么用?如果你错过了某一个重要的地方,那不是白忙活了吗?作为伙伴,你居然这样说我,我这心里实在不好受”

    贩奇说“你一个地方要盯着看半天,我看你就是故意在拖延时间”

    浮斋说“你要是不愿意等我,那我们可以分开找啊!你找的快,你可以先走,没必要在这里和我吵架”

    贩奇甩了下袖子就离开了,“我早就有这个意思了,道不同不相为谋”

    二人分别以后,贩奇去到了另外一座云岛,这里居住的巨人长得和人差不多,只是比人多长了一对牛角和牛尾巴。这里最喜欢的运动是拔河,他们拔河的方式不是用手和绳子,而是用他们的牛尾巴。他们的牛尾巴一般都比较长,是体型的两倍以上。贩奇在这里,被他们的牛尾巴打伤,所以休息了两天。而浮斋去到了另外一座海岛,这里生长着一种像头发丝一样的黑色植物,在这种植物的方圆千里,没有其他的任何动植物,他们的繁衍速度极快,是这个地方的霸道者,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,都无法和它抗衡。在浮斋的眼里,他们就像头发丝,而在其他动物的眼里,它们都是参天古蔓,又被它们称之为死亡终结者。浮斋刚刚落地,就被这些头发丝缠上,只感觉黏糊糊的,无法把脚提起来。再一看时,那些头发丝已经牢牢的绑住了她的腿,把它和大地固定在一起,这些植物的恐怖之处就在这里,只要有活着的生物,他们就能快速生长并覆盖上去,把他们埋没其中。只是浮斋的个子比较大,他们需要一些时间,但也用不了多久。浮斋幻出霸王龙须,然后蹲了下去,像剃头一样对付它们。然而那些东西无穷无尽,根本无法剔除干净。而且他们还带有麻痹的毒素,若不是他有神力护体,早就像一只小白鼠一样倒在了地上。

    在另外一个方向,则是忆城。他的行动速度比较快,要不了十分钟,就会把一座云岛或者海岛翻个透彻。今天他非常不幸的来到了那座拥有血芙跪的云岛。这是另外一个国家,他降落的位置并没有选好,本以为是一片汪洋大海,没想到竟落在了人家的酒池子里。那酒池子里装的都是血芙跪,忆城闻着酒香,就喝了两口,马上就觉得不对劲,全身燥热起来。“这酒,怎么越喝越渴……”说着又咕咕咕的喝了好几口,最后他实在受不了了,把身上的所有衣服全部脱了,晾在了酒池子里面泡澡。而看过酒池子的巨人发现忆城像一只蛐蛐儿一样的动物落在了里面,便举着一双大筷子,想要把它夹出来,忆城只能一路游逃,就像在大海上一样。然而大海泛起了波涛,他被这里的海水呛得喝醉了,居然沉了下去。三天以后,他才从酒池子里面被舀出来,那个巨人举着酒杯,正要一口把它吞了下去。然后他在半昏半醒之间,突然反应过来,立刻使了一个翻身的法术,跳了出去,像个跳水员一样,溅得那个巨人满脸都是。“哦,原来是一只蛐蛐儿!”那个巨人不屑一顾,端着酒杯尝了一口,然后舔了一下舌头,“这酒味儿不对劲,把造酒的那个酒师找来,他在酒里面一定掺水了,我要投诉他,扣了他的积分”

    忆城拍了拍胸脯,长舒了一口气,在这里找一圈,没有发现重明珠的线索,立刻就离开了这里。忆城说“这个地方实在太可怕了,他们制作的那个东西,虽然好喝,但是为了逃出来,都把我累脱了……”他喘着出气,“哎,年纪大了就是不行呀!稍微喝一点就醉了,还好没有什么人看见”忆城酒后乱x,在酒里撒了不值一泡尿,他觉得这有辱他的形象,庆幸的是没有其他人看见,所以就把这件事压在了心底,不再提及。

    在另外一座海岛上,又到了晚上。孟良凡和提修生起了篝火,提修一直拽着孟良凡,不愿意放开他。

    “提修,这都拽了两天了,你能送开我吗?”

    提修说“你行动不便,我要时刻扶着你,都说了不能让你摔着碰着遇到危险”

    孟良凡意味深长的说“你的心意我理解,但是我们两个真的不可能”

    提修说“为什么不可能,男人有个三妻四妾怎么了?当年我父亲还有十几个老婆呢!我知道你心里有我,为什么不愿意承认呢?”

    孟良凡说“我知道你不容易,你变了,你已经变得不是我以前认识的提修”

    提修说“我只是想清楚,不能因为我母亲的不幸,我就去放弃我要追求的,如果我前段时间就那样的死去,那我这辈子真的活着,什么也没有。”

    孟良凡说“可是,你的病。我知道你说的不是真话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