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然而官府早以颁布了法律,若是有人遭遇盗贼或是杀人犯,却不出面逮捕者,百步之内皆罚一盾。”

    “俺们围住你并不是想要官府的赏钱,只是你若就这样离开,在场的乡亲们都要被官府罚款。”

    关中的这条律法,乃是文昭借鉴了秦律,并且感念后世道德崩坏,这才重新制定的法律。

    依照秦律:有贼杀伤人冲术,偕旁人不援,百步中比野,当赀二甲。

    这句话的大概意思:有人于大道上杀伤人,在旁边的人不加援救,其距离在百步以内者,与在郊外同样论处,应罚二甲。

    两幅铠甲,在那个时代已经是笔非常重的罚款了。

    在后世,看见小偷盗窃,很多人为了避免惹祸上身,都是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。有些人好心好意扶摔倒的老人起来,反而被诬告索取巨额赔偿金。

    长此以往,使得人们之间的关系非常冷漠,许多本来心怀热血之人,也不敢随意见义勇为。

    文昭当时看过几条新闻,有老人骑车摔倒在地,因为路上有积水,老人的头都埋到了水中。旁边的人看到之后,有女子冲了过去想要拉起老人,却被其他人制止。

    众人都担心反被诬告,而且见义勇为不但没有好处,还容易惹祸上身。故此,众人眼睁睁的看着老人被积水淹死,却无人敢上前。

    不得不说,在一个民智开启,相对于古代极其发达的社会,却会遇到这种事情,无疑让人感觉十分心寒。

    当然,这也跟法律不太完善有关。

    就好像那些诬告别人者,纵然后来查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,诬告者仍旧没有损失,被诬告者却耗费了大量时间,还有金钱。

    文昭入主关中以后,得到了保存相对完整的秦律,他花费了许多时间阅读。读过之后,心中却有很大的触动。

    秦律虽然分的非常细,几乎对于百姓们生活的各个方面,都有记载规范。乍一看来,似乎是秦法苛刻;细细观之,却发现律法之中也包含人情人性。

    就比如,秦律规定:丈夫盗窃一千钱,在其妻处藏匿了三百,妻应如何论处妻如知道丈夫盗窃而藏钱,应按盗窃三百论处;不知道,作为收藏。

    再比如,秦律规定:甲盗窃不满一钱,前往乙家,乙没有察觉,问乙方如何论处假如乙不知情,则不应论罪;如系知情而不加捕拿,应罚一盾。

    通过这两条对于盗窃案件的记载,就可以看出秦律,对于知情与不知情的处罚不一样。知情不报者有罪,不知情者无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