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请你吃糖。”

    一根草莓味的阿尔卑斯棒棒糖出现在王乐乐面前。

    错愕的回过头去,王乐乐赫然发现,是班上第三排的一个同学。

    眨了眨眼睛,王乐乐摇头道:“谢谢,我不吃。”

    在学校里,王乐乐这样软萌可爱的女孩很受欢迎,就连高三的学生也经常在课间跑过来看她。胆大的要个qq号,送个巧克力是常有的事,更不用说班里这些个单身狗了。

    据曹吾所知,班上后排好几个男生都在暗恋她。

    对于这种状况,王乐乐也不胜其烦,因此对于曹吾突然献殷勤,她有些警惕。

    曹吾索性直接坐到了她旁边的空位上,笑眯眯道:“乐乐,我搞了个乐队,你会弹琴,一起玩呗!吉他,贝斯随你挑。”

    王乐乐一楞,不解问道:“你怎么知道我会弹琴?”

    开学没多久,班上同学间还不太熟悉,王乐乐记得没给别人说过自己会弹琴的事,这个男同学怎么会知道?

    曹吾探手抓起她的左手,白皙小巧的手指指肚上却生着一层茧子,他笑道:“看这就知道啦!这老茧怎么来的?可别说是写作业写的啊!”

    高中时期,虽然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不少,但大部分男女同学之间还是比较保守的。

    突然被曹吾抓住手,王乐乐像触电般缩回手来,小脸腾的通红。

    曹吾此时才发觉自己的动作有些不合适。

    虽然上辈子在乐队期间,他和王乐乐早已情同兄妹,但在此时此刻,他对于王乐乐还是个陌生人。

    曹吾能感觉到教室后方传来几道杀人般的灼热目光。

    他尴尬的咳嗽了下,掏出一个随身听,递给王乐乐:“乐队目前只有我和巴图两个人,他是鼓手,我是主唱兼主音吉他,目前键盘手,节奏吉他和贝斯手暂时空缺。你听听这首小样,是我写的歌,但伴奏只有吉他和鼓,听着很虚,等你加入后我们重新录一遍就好了。”

    听他话中的意思,仿佛自己已经答应加入乐队了一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