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已经经历过大学军训的林默筝来说,最开始这半天的训练就很不值一提了,他们放学的时间也很早,留下大量的休息时间。

    习惯忙碌的他还真不太适应这大段的空闲,却也没有积极地给自己找点事做,他的人生并没有什么遗憾,虽然成绩从没有登峰造极过,却也考上了出类拔萃的高中和鼎鼎有名的大学,之后出国留学六年获得博士学位,有一份心仪的工作,他对那三十多年的经历十分满意。

    所以这一世需要他实现的目标还真就是初中开始追求小光……

    那就用不着强求,让自己轻松一点吧,像某部电视剧说的,“他都辛苦那么多年了就不能享受享受吗”。

    不过让他并没有想到的是,当天晚上在用播放器看电影时,一旁的通讯机里却收到一条群消息:“哇,我们班那个叫宋启光的男生长得可好看了呢!”

    他连忙拿过通讯机,这是他的小学班级群,发言的是一个叫程景玥的女生,在初中正是他同校十三班的学生,和小光一个班!

    她说完这句话又发出一张照片,正是眼下年仅十二岁的小光!

    虽说林默筝也不是没看过爱妃这一时期的照片,但他那时已是三十一岁的青年,不像现在同样只有十二岁。照片应该是那女生悄悄拍的,小光并没有看向镜头,在他身后是阳光明媚的操场,正是下午军训时间。

    林默筝也不知道自己算不算“情人眼”,可他当真觉得这是一个比太阳更炫目的男孩。

    不知道那时的光线会不会刺眼,男孩的眉头却是平滑舒展,面带微笑,现在还没有发下校服,他穿着正常的套头短袖和短裤,别提多么青春洋溢。

    只有十二岁的面庞自然没有成年人的成熟硬朗,反而稚气满满,男孩的皮肤是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的吹弹可破,像新鲜的花瓣一般。他的眉目和记忆中的男人有诸多相似,自然也各有特点,但那高贵优雅的气质却从未改变,还有那双一直清澈明亮的眼睛。

    林默筝不知道女生还有没有发出其他照片,也不知道其他同学有什么评价,他只是痴痴地看着眼前这张,眼眶渐渐发热。他好想立刻告诉那个三十一岁的男人,自己曾亲眼见过他年少时最美好的模样,从第一眼看见他时就心潮澎湃。

    已经不记得自己上一世有没有类似的经历,有没有在这时看到照片,林默筝却真的遗憾当初为什么没有在这个年纪就爱上他,那样今后的日子一定会无比灿烂和精彩。

    他将照片保存下来,又去看看同学们的对话,程景玥并没有发出其他照片,其他同学除了赞赏外也没说什么特别关键的信息,便继续看电影了,自己有了这张照片终于可以缓解一下“相思之苦”。

    接下来的几天军训照常进行,林默筝已经将程景玥设为特别关注,看到她又发了几张小光的照片,还应一些“粉丝”的要求讲了训练时的情况,那个男生在班上人缘超好,休息时前呼后拥,好多女生过去找他说话,他本人则是对所有同学都很友好,性格又活泼开朗,非常讨人喜欢。

    林默筝很高兴看他们夸奖爱妃,小光那个人确实如此,自己和他相识两年来都没发现他有任何缺点。

    现在距离军训结束也没有多久,自己的“追求计划”也可以提到日程上来,理论上两人的相识方式应该有“偶遇”和“请人介绍”两种。后者不用说了,除程景玥外他还有几个小学同学也在十三班,随便找谁都可以帮忙给自己引见,只要说想认识照片上的男生即可,至于前者嘛……

    当然也是有很多办法,他希望自己和男生的“初次相见”可以给对方留下非常好的印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