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对,烫得很厉害,当时就起泡了,没事人似的,继续往火里冲。我都不知道他一个官二代,富二代,为什么要这么拼。”

    沈鑫的声音很好听,像大提琴一样低沉,可是,听在宋年夕的耳里,却像鼓锤敲打着她的耳膜,有些细细微微的疼。

    “还有一次,有个老兵受伤退伍,转业后找不到工作,老婆又得癌症,在黑市打黑拳,过得挺惨的,陆续知道后,把那个老兵安排到陆氏集团。就像这一次,我爸……”

    宋年夕看着面前的水杯,沉默不语,心里却说不出的滋味。

    原本以为那些高高在上的人,连骨子里的血,都是带着傲气的,没想到,这么一个冷酷无情的男人,有颗还会往外淌热血的心。

    她幽幽地问“你说这些,想表达什么?”

    沈鑫看着她的反应,淡淡一笑。

    “陆续是个挺让人佩服的一个人,他天生就是这个世界的王者,一举一动自带光环。年夕,我说这么多,是想提醒你,别陷太深,趁着你对他只是刚刚有些好感,能抽身,就抽身吧。”

    宋年夕惊得哑口无言,半天,才低喃道“你怎么看出来的?”

    “我不瞎,有眼睛。这么些年,你看哪个男人,眼睛发亮过?”

    宋年夕了看着他,目光平静。

    原来,喜欢一个人,藏得再好,再深,也无法藏住眼中的光彩。那种光彩就算她刻意控制,但不经意的时候,总能泄露出来。

    “沈鑫,我和你说实话,我动心了。”

    从什么时候开始的,她真的不知道。也许是电梯往下坠落,他护着她的那一瞬间;

    也许是他踢坏她家防盗门,将她从床上拎起来的那一刻。

    也许更早一点,在空无一人的机场逼着她大声高喊的那一刻。

    人的心,是柔软的,禁不起那人一次又一次的撞击。

    虽然她尝试着在心口竖起一道坚硬的冰墙,但是,那些假装的坚强,无所谓,不在乎,在那个人的温度下,终有一天是会一点点融化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