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刚才那家首饰店挺不错的,我看着有几款镯子还有项链满漂亮,你不是也挺喜欢么?怎么后来我要给你买,你又不让了?”

    俩人从店铺里出来,常彦哲给周甜甜买了个大甜筒冰激凌,一边走一边吃。

    “我不爱戴这些东西,你知道我的性格,这些小事情上记不住,迷迷糊糊的就不一定把东西丢哪里去了。

    再者我经常做实验嘛,也不好戴首饰,万一不小心弄上什么化学试剂,那首饰就废了,不要,太浪费钱。”

    周甜甜把冰激凌举到常彦哲嘴边,让他咬一口,然后自己也咬一口,才含糊不清的说道。

    “废了就废了呗,这玩意儿也不是买了戴一辈子的,不喜欢了就再买。”

    常彦哲这话真可以说是财大气粗壕气冲天了,当然他说这话也是有底气的。

    以他现在的家底来说,这还真就不算什么。毕竟他有很多专利,每年都有大笔的钱入账。

    前世他有那么多钱,还有好多产业,那又有什么用?他死了之后估计也就是全都便宜了常家。

    所以常彦哲现在很想得开,有钱了就该吃吃该玩玩,钱留着能干嘛?能下崽儿?

    就算下再多崽儿还能咋地?人死如灯灭,到最后一样什么也带不走,倒不如该享受就享受了,这一辈子也算值得。

    反正他有的是挣钱的本事,为什么要亏待女朋友?应该把所有好东西都给她才对呢。

    周甜甜扑哧一声笑了出来,“你这说话的语气就特败家那种。”

    周甜甜笑着摇头,“没那个必要,我只要每天都开开心心就好。

    幸福不是几件首饰能给的,那些首饰是死的冷冰冰没有温度,能让人幸福的只有人。”

    “我只要身边那些我喜欢的,喜欢我的,疼我爱我的人都平平安安,就是最大的满足了。

    彦哲,我很幸福,真的,从我来到这个世界,爸爸妈妈疼,爷爷奶奶、姥姥姥爷宠。

    哥哥姐姐们恨不得把我宠到天上去,就连家里的叔伯婶子们也一样疼我爱我,而且我还遇到了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