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衣人的死因乃是自身太过弱鸡,被楚牧那一波群体攻击给灭了,但他的身上却是早早就留下了梅花状排列的血痕。

    这栽赃嫁祸的手段,简直是但凡有点联想能力的人都能想到,但有伤痕,就已经足够了。

    有了个由头,接下来的就看如何操作了。

    “唉,无奈啊,”李寻欢叹息道,“接下来这段时间,就劳阁下看护一下兴云庄,我去帮沈兄弟一把,免得他遭奸人诬陷。”

    “这本就是我的责任,”孙驼子面露自责之色,“若不是那一日我被人调虎离山的引走,也许还能在兴云庄之难上助一把。这是我的错。”

    孙驼子看似其貌不扬,实际上却是一个武功好手。

    他也是孙家的人,在年轻时被王怜花救过一命,之后被王怜花委托看护林诗音,确保《怜花宝鉴》落入李寻欢手中。

    但是世事难料,林诗音竟然瞒下了《怜花宝鉴》的存在,并且李寻欢还在后来远走塞外,使得一件本该轻易完成的事情就这么拖了下来。

    而孙驼子也是守诺的人,既然答应了恩公的事,就会做到底。

    他就这样在兴云庄附近开了一个小店,就这么默默守候了十几年。

    对于这么一个遵守诺言的汉子,李寻欢向来抱有最大程度的敬重,听他之言,李寻欢立刻就要出言安慰。

    然而,也就在这时,外面传来一声巨大的轰鸣,紧接着便是接连不断的爆破声,房屋倒塌声,以及他人的惊呼声。

    “上官金虹出手了。”

    李寻欢立时冲出小店。

    他没想到上官金虹派出那么豪华的阵容还不够,连其自身都亲自出手了。

    不过转念一想,要是楚牧当真能尽败群敌,那他就算此时不如上官金虹,也绝对有资格在不久的将来威胁到上官金虹,此时不出手铲除威胁,更待何时?

    心中担忧楚牧安慰的李寻欢以平生最快速度赶到现场,飞刀早已在手,随时准备发射。

    但等到他来到两条街之时,上官金虹已经离开,现场只剩满地的气劲痕迹、倒塌的房屋,以及萎靡靠在残垣上的楚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