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规听言挑了挑眉,道“似乎你口中的‘死’与我所说的‘死’不是一个意思啊。”

    “你还容得他自生自灭?!”丹歌目中杀意一闪而逝,“只要搞清了他欲杀我们的目的,我就立刻出手,送他归天!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子规点了点头,站起身来,“休息吧,我们还要忍他一阵子的。而既然他有目的,就是我们行事的阻碍,你让他独自探查一个方向寻求风家的线索,他不会带回来任何消息。他会拖延时间,以等待他同伴的到来,那时我们的处境就不妙了。”

    丹歌则道“可如果有极为重要的消息,他不想传递给我们,又不想我们知道,就很可能将之抹除。深夜里,如果他那边有什么风吹草动,也是我们出手之机。”

    子规暗暗称赞,原来丹歌已经把事情想得很清楚了,而他能做的只有祈祷和祝福,“那我要期盼着,他能很快按捺不住自己的心,会冒险出手了。”

    子规说完扭头离开了丹歌的房间,丹歌则关了房间的灯,一个人窝在沙发里,完安静下来。他有几个疑问悬而未决,“这金勿是否已经掌握了风家的消息呢?如果有,那他今夜是否会出手呢?”所以他完安静下来,只是为了听取隔壁的风吹草动,使自己不会错过什么。

    他绝对想不到金勿今天一天都在茶馆里头说书,还得了一条老粗的大金链子,都戴不上脖子,需要拴在腿上的那种!

    此时的金勿正搂着那金链子睡得沉呢。

    丹歌则一直等着,直到金勿的鼾声响得他也能听见了,才知道这么长时间是白等了,他于是也躺下睡了。而子规一边,直到听到了丹歌的鼾声,才发觉自己白等了。他看了看时间,凌晨三点钟了。

    他默默叹了一声,“这商丘啊,是我的不眠之地吧?”他叹完这一句才闭目睡去,而睡梦之中,时光就过得飞快了。

    他还没有觉得自己睡了很久,门外就响起了丹歌的敲门声。“啊~!”门外的丹歌先打了个哈欠,然后向子规道,“起床了懒鬼,八点钟了!”

    腾地子规坐了起来,耷拉着眼皮子拍了拍自己手腕上的手镯,“小鬼们,起床了。”那骨虫前夜可是折腾了他,他又岂能让它们好过?!

    骨虫们大张咽头打了个哈欠,一闭口,似是又沉沉睡去了。“美死你们!”他起身穿戴整齐,将手腕的手镯拿下,在手里边转了起来,“同患难呐小鬼们!”

    他就这般转着手中的手镯往外走,没到屋门忽然手中手镯一松,手镯变化为骨虫原样。它们彼此连缀在子规脖子上一盘,霎时变作了一个项圈,套在了子规的脖子上。子规一挑眉,笑道“聪明的小孩儿!”

    丹歌和金勿在外头等了许久,就见子规打开了房门。他脖子不时地摇动着,似乎跟着音乐起舞的嘻哈少年,其实是为了折磨那些个睡梦的骨虫。

    “哟,哟,今个儿你很精神呐。”丹歌笑道。

    “是啊。哟!哟!给我咖喱味儿的牙膏,韭菜味儿的香水,光天化日咱俩就在大马路上……”子规一摇头,连连在面前挥手,正经起来,“什么呀!走走走!”

    三人这才并排着往电梯走去,还是和昨日一样,他们没到电梯之前,这电梯就在就在九层停住了,等他们走过来刚好踏进。三人一转身,丹歌又忍不住地皱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