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不留倒是很符合被人灭口的特征。

    哎呀,第一天当差就碰上这种大案子,真是期待啊。

    在家里逛完了一圈,不知道是不是无意间破坏了什么现场的痕迹,顾夕朝悠哉哉的出来,准备再看看尸体。

    谁知看着周围还未散去的看热闹人群,突然看到了一个有些异常的大汉。

    那人身材魁梧,本就比正常人要高一头,此刻在门口脸色焦急、不断眺望,那绝不是看热闹的模样。

    因为宅子的大门本就立在垫高了的石台上,从上往下看去,这人着实有些鹤立鸡群。

    他敏锐的感觉到了顾夕朝怀疑的目光,面色一变,压低了脑袋,转身挤开人群便要离开。

    顾夕朝哈哈一笑,这还不是心里有鬼!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!

    于是他马上向着那人追去,看着面前围住宅子还不让开的看热闹人群,他抽刀出鞘,喝道:“都给我滚!”

    利刃之下,刚刚还挪都不想挪的人群顿时撕开了一个大口子。

    逃跑的那个大汉回头,见到顾夕朝追来,脚下又快了几分。

    虽然开窍,得了灵气滋养,但是顾夕朝的身体素质明显赶不上对方,再不想办法就要跟丢了。

    还好这里是大街上,到处是人,顾夕朝眼珠子一转,大喊:“捕快办案,前面的人快把他拦住!”

    谁知道这一嗓子,反而让前面看热闹的人全部靠边,睁大了眼睛看着。

    闹市追人,自然是被追的吃亏,前面到处是人,自然就要挤要钻,还给追他的人开路。

    刚才密集的街道,顾夕朝还能跟上,这下子算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,帮对方清场,眼看对方是要跑远了。

    顾夕朝大怒,对着前面几人喝道:“卖冰糖葫芦的、带着绿色帽子的,推车的,拦人!不然我一刀砍了你们!”

    靠边的人群中,被顾夕朝点名的三人顿时面色一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