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瑁刚刚还因为,那些打擂成功精壮男子们的问题操心,却不想高顺立刻就过来投奔蜀郡。

    依照高顺的才能,将那五六百个勇武过人的男子集合在一起,训练成精锐的步兵,无疑是最好的选择。

    如此一来,不但对让这些勇武过人的男人们,找到好的归宿。还能够给蜀郡军,打造出一只精锐的步卒。

    蜀郡军现在已经有了几千士卒,但是在益州的战场之上,骑兵的作用却远远比不上步兵。所以蜀郡军完全有必要,建立一支强大的步卒。

    以前的蜀郡军,虽然都是悍不畏死,但是他们凭借的只是那种不怕死的精神。

    真正面对羌人中精锐的时候,他们也只能以命换命,用自己的鲜血换来胜利。

    而这些,却并不是刘瑁希望看到的。

    若是高顺能够训练出一支,像历史上那样攻无不克、战无不胜的的陷阵营。这一支军队,完全能够弥补,蜀郡军步卒战斗力不足的弊端。

    所以刘瑁对高顺寄予厚望,让他可以在所有的蜀郡各县道之中,任意挑选兵员。

    依照刘瑁的想法,陷阵营的士卒自然是越多越好。但是当高顺将自己练兵的方法告诉他以后,刘瑁才知道,为何历史上陷阵营只有七百余人了。

    依照高顺的想法,他所要训练的这支队伍,他们要成为全能的士卒。

    首先,这些人要尽皆身披重型铁甲,而不是那种最简单的牛皮战甲,并且每人还要配上圆盾。

    如此一来,哪怕遇到弓箭手万箭齐发,士卒们结成方阵,依靠默契的配合,也能做到毫发无损。

    其次,这支队伍若是遇到骑兵。面对骑兵强大的冲击力,他们能够拥有以步兵战胜骑兵的能力才行。

    所以,每个士卒都要配上长矛。

    当骑兵向他们冲锋的时候,他们就可以用圆盾筑成一道鉄墙,并且把长矛对准骑兵,结成密密麻麻的长枪阵地。

    这样的话,骑兵只要敢冲上去,就会有死无生。

    而后,当敌人近身以后,这支队伍还能够贴身作战才行。那么他们每一个人的身上,都应该配上一柄大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