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彩子,是被强制送到福利院的。”玉木急速倒车,缓缓的将曾经发生过的事情道来,从他口中说出的文字是冰冷的,“大概是在四年前,我从前工作过的警署抓捕了一名在便利店实行偷盗的女性。”

    也许是曾经的警察经历,让玉木冰冷的话语中带着让人信服的力度。

    “办案的警员能力很突出,只用了几眼便看出这名鬼鬼祟祟的女性是瘾君子,强制尿检后果然如此,而且查阅档案,此人已经是偷盗惯犯,于是就收监起来。”

    岛国在对瘾品的贩卖和使用者上有着东方国家的一贯严格,除了对死刑依然谨慎外,即使只是吸食的人员,也有可能被送到监狱中服刑,而违背警察精神的钓鱼执法也允许在此类案件中使用。

    “在收监时她告诉押送的警员,家里有一个无人照看的小女孩,请求先放她回家安置好孩子。”

    “这当然不可能,你知道的,为了心中的瘾,那些人什么谎言都说得出来,而且这种情况下,孩子往往是他们最大的挡箭牌。”

    “被逮捕的惯犯之前几次也是如此,三番五次的逮捕都以孩子为借口而不了了之,小偷小摸的事件,又涉及到幼儿,其他地方的警署也不想招惹这样的麻烦。”

    “负责押送的警员只是问这名瘾君子索要了其家人的联系方式,承诺会联系亲戚家人照看孩子,随后便将瘾君子关押起来。”

    汽车在河堤上飞快奔驰。

    “抓捕的警察把这件事打电话通知给一名在警署中的实习警员,实习警在顺着亲戚电话拨打几次都无人接听后,又因为家中出了急事,便把此事忘在了脑后,只是在黑板上留下了简短的信息,以待第二天的署长或其他同事看到。”

    “然后呢?”

    玉木的眼中露出了回忆的色彩,他在回忆整件事情,毕竟不是事情的当事人,记忆也有些微的模糊。

    “接着就是五六天后了。”

    高桥可怜眯起了眼睛,五六天,那就是一百多个小时,一个无人照料的孩子独自生活五六天。

    “说来很巧,五六天后,这名瘾君子的亲人凑巧到其家中看望孩子,手中拿着给孩子的衣服,父母怎样先不说,孩子是无辜的。”

    “但是当到了家中后她怎么拍门也不开,这位亲人误以为孩子被妈妈带走,于是就想着把衣服从阳台的缝隙中扔进去。”

    “也正是这一扔,让她发现了倒在卧室中的三岁孩子。”

    “瘾君子不是第一次盗窃,三岁的小孩子正是好动的时候,曾经也单独跑出去过,因为害怕在自己外出盗窃时小孩子溜走,所以她先是将门反锁,又不放心的门外用毛巾栓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