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燕整个身子都僵住了,她缓缓转身,看见那手皮肉白嫩,骨节分明,只是血迹斑斑,手掌牢牢箍住她的脚踝。

    若不是眼下白日青天的,她只怕要吓得丢了魂。

    嗓子里将要漫溢出来的尖叫声,被她生生咽了回去,燕燕蹲下来,颤颤巍巍地想扒开那只手。

    但那手气力着实不小,她扒了半天扒不开,顺着茂草递去一眼,只见有碧衫一角,燕燕不由想起刚才那几个人问她的话。

    难道这就是他们要找的人?

    燕燕咬咬牙,拨开眼前及膝高的草林,果然看见一个身着碧襕衫的年轻男子,奄奄一息躺在那里,但因他身上的颜色和草色极为接近,若不细看,根本发现不了他是藏身其中的。

    这叫什么,这就来飞来横祸,无端路上遇到一个被追寻的重伤之人,按理说燕燕应该即刻抽身离去,不理会死活的。

    但...好歹是一条命,真的不管,那么她接下来几天都会因此寝室难安的。

    她家虽是做屠户的,但燕燕心肠并不冷,于是将人翻过来,打算探探他的鼻息。

    方才他攥自己脚踝那么大力,可整个人却面色苍白如纸,唯有那好看的薄唇还在微微翕动着,证明这人还是活的。

    燕燕生长在市井之中,几岁就跟着束老爹招呼形形色色的买客,所以对于男女大防几乎是没这个概念的,将遮挡在脸上的头发清理开来,那人的脸也露了出来。

    从前燕燕在柳秀才办的私塾里读书时,曾偶然读得一句:质傲清霜色,香含秋露华。

    她没有什么慧根,说是狗肚子里没二两墨也不为过,可偏偏这么一句,如今读来仍觉唇齿留香,老秀才捧着书摇头晃脑,说着其清冷傲,其华孤芳,是万顷霜白覆下的一点霞色,钻进了最深处,摇摆着枝叶,长出了一朵绝尘的幽花。

    她见到那脸的一霎那,不由自主的就蹦出来了那句清霜色,秋露华,来形容他,简直再妥当不过。

    这样一个神仙般的人物,竟也跌落泥泞,身染尘垢,奄奄一息的躺在了野草之中。

    燕燕第一眼看到他,就决定要把他救下来了,无他,就单单说不管不顾,让这么一张漂亮的脸蛋被虫子咬伤了,那就真是一桩大罪过了,更别提他如今身上有伤,任由他生死有命,眼睁睁看他香消玉殒,那更是要天打雷劈的大罪。

    阿弥陀佛,阿弥陀佛,上天有好生之德,她束燕燕今日就做个救人一命,胜造七级浮屠的好人,这俏郎君的命,她救了!

    燕燕忙不迭跑回猪场去,讨要了一张席子后,将他扛上辁车,席子一盖,拉着就往家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