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锦乔抓到的那个活口,用了三天时间,废了不少珍贵药材才将人救活。

    翻了翻手中的账本子,足足二百三十两的药钱。

    那人受伤太重,失血过多,加上身体里还有毒素,想要救活,还得赶时间,可不得下血本吗?

    二百多两银子对于富贵人家来说不多,但是凭白贴了这么多银子,若是她得不到一点儿自己想要的情报,那她多亏?

    沈锦乔手下的管事都知道,他们这位大小姐从来不做亏本的买卖,若真是亏了,就算是抢,他们也得把生意给抢回来。

    当然他们抢得很文雅,从来都是让别人‘心服口服’的。

    其他人:“......”屁,一群不要脸的混账,做生意还带死皮赖脸强买强卖的,做个生意跟土匪抢劫似的。

    然后一个个咬牙切齿的骂完了,最后却也跟着加入‘抢’钱大军,毕竟做生意的嘛?谁会跟钱过不去?这叫识时务者为俊杰。

    啪啪,脸疼不?

    黑衣人叫鲁七,他受了重伤闯进一个千金小姐的房间,本想躲一躲,却发现有人毫无声息的靠近,以为对方是敌人,拼死一搏,力出手要取弃性命,结果却被对方打晕。

    在失去意识的那一刻,他以为自己要死了。

    他本就是死士,刀头舔血,迟早要死,早就知道自己会有这么一天。

    然后......不知道过了多久,他缓缓睁开眼,看着陌生的床顶,精神有些恍惚,他居然还活着?

    身子没有动,目光警惕的环视了一眼屋子,是个很寻常的屋子,摆件不多却很整洁干净,也不像是客栈,房间里还有浓郁的药味,身上的伤口隐隐作痛,但能感觉出来被上药了。

    当时的情况,他落入敌人的手里,最直接的自然就是死,就算侥幸不死,也该是被关起来才对。

    下意识的用舌头顶了顶自己的牙齿,藏在牙齿里的毒药不见了。

    若是被自己的人带走,他一定不是这样的待遇,所以他这是被人救了?

    就在他思考的时候,房门被打开了,一双精致的修鞋踩了进来,紧接着进来了一个衣着华丽美若天仙的姑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