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为什么?”

    “你太穷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可以赚钱,你看,我今天去工地,就已经赚了……”

    “你赚的那点钱有什么用?一个月攒下来的钱还不够买我包包上的一颗扣子。”

    余安平穿着民国时期最常见的旗袍,手里拎着一个看上去十分漂亮的小皮包,头发的造型也是当时最时髦的,看上去就是一个娇滴滴的大小姐。

    “我,我真的会再赚钱的,你相信我。”

    堂弛光红着眼睛,强迫自己不要太入戏。

    太像了,简直就跟三年前的那场分别一样,唯一不同的,大概也只有他们身上的这套衣服。

    余安平当年可穿不起这么好看的旗袍。

    她当时和自己一样都穷得叮当响,就连身上的羽绒服都是和街边的老板砍价买的便宜货。

    薄薄的一件黑色羽绒服,几乎称不上保暖,更别说时不时掉出来的填充鸭绒,一看就是穷鬼。

    “我家倒夜香的,一个月赚的都比你多。”

    余安平演的是抛弃穷小子堂弛光的富家千金,再加上剧里特有的恶毒女二设计,她的台词自然是怎么刻薄就怎么说。

    余安平甚至已经能预料到,今天这场戏拍完,她又会受到多少血淋淋的巫毒娃娃了。

    “不要离开我,甜甜。”

    天知道堂弛光费了多大的力气,才把最后的名字纠正过来。

    “滚吧。”

    余安平看着堂弛光被群演拖走,便知道这场戏已经结束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