鸡鸣日升,柴扉“吱呀”开阖的声音打破村落一夜的寂静,农户们打着哈欠,扛着锄头纷纷从家里走出。

    一场夤夜有鬼的闹剧平息,陆逊留了十两银子给葛三娘,便不再多作停留,和景玥张桓二人出了客栈。

    景玥还乐得不可开支,他伸手拉了拉陆逊的衣袖,说道:“我以为陆公子清风霁月,听葛三娘诉苦,起了怜悯之心,谁曾想,那银子竟是来赔弄坏的床榻?”

    说到这,他停顿了一下,尔后去捏陆逊脸颊,“你怎么这么吝啬。”

    陆逊面色不悦,他拍开景玥的手,“咱们回长安得买马车,得打尖住店,得添新衣裳,哪一处不用钱?你倒大方,十两银子说送人就送人,到时候要是穷得没钱吃饭,你就去街头卖艺吧!”

    他冷哼一声,又补充道:“更何况又不是咱们害苦了他们,你没听她说官府税役太重了么?要帮她得从根儿上帮。”

    “狼崽子牙尖嘴利,我说一句你能回十句。”景玥将陆逊揽进怀里,偏头轻吻他的额头,脸上的笑意淡了几分,他似是在考虑甚么,过了半晌才轻声道:“你说的我都明白,咱们现在不正要去根儿上帮她么?”

    闻言,陆逊眼眸轻闪,抬头看了景玥一眼。

    他看过原书,明白景玥作为摄政王想做些什么——他想改革,想对整个朝廷进行一次大的洗牌。

    可是这种事情仅靠一个人如何完成?楚朝自开国以来已经走过了三百多年,文官由太祖时期的三千名增加到了三万多名,他们以纲常人伦为法度,一面高声宣扬着君子之德,一面又永无止尽地搜刮着国家财富。

    是非对错没有评判标准,一切都以文官口中的“仁德”为尺,规束着帝王,规束着楚朝百姓,众人都已习惯,浑浑噩噩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。

    这个国家已经从根上烂掉了,景玥却还在拼了力气去帮景峻守护,这无异于飞蛾扑火。

    他成了所有文官的敌人,成了他们口诛笔伐的“暴虐无道”的王爷。

    一直以来陆逊不愿意去想这么悲哀的事实,他只想尽自己一点力让景玥逃离朝廷,可当今日景玥跟他明确说出这句话,他才明白,不管世人多诽谤,景玥不会走,也不可能走。

    景玥身上流淌着皇族的血,有一种看不见的东西束缚着他,教他有意或者无意地想为皇帝多做些事情。

    陆逊抿了抿唇,他是一个资本家,思考问题的原则自然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,但是他长期以来养成的冷漠理性,却在与景玥的相处中,慢慢的变化了。

    既然景玥想“补天”,那他便做“补天石”,无非就是功成而名垂千古和兵败遗臭万年两种结果,景玥都不在乎,他一个将死之人还在乎什么呢。

    想至此,陆逊几不可闻地叹口气,他伸出一根手指,戳了戳景玥的额头,“你真真是我命中的天魔星,自从跟了你,我做的都是赔血本的生意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