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被迫向学校的任课教授们请了一周的假,用的是医院的诊断结果。主要理由是轻微的脑震荡。
这种程度的疼痛还能忍受,但思考的速度,似乎受此影响变慢了些。
这一周,我被要求待在圣路易斯身边。
她非常忙,大部分时间在处理各种文书,剩下的是出席各种商业酒局。她换过很多套衣服,但之前那套银色钻石吊带裙,我没有见过她再穿。很快我就想通了,正式场合里,并不适合穿那件衣服。那次她叫我过去,是专门挑了休闲聚会的场合。那时我穿的卫衣和牛仔裤,被圣路易斯丢掉,她为我买了西装。和圣路易斯出席各种场合时,我都穿着她买给我的西装。唯一不变的是,我一直被要求戴着那个黑色的choker,即使洗漱也不能取下。她说,那上面刻着她的名字,她很喜欢。
她为我买的西装很合体、贴身,尺码完美契合,只是看着镜中的自己,我仍然感到十分陌生。
并不是没有穿过西装。在父亲带着我出入各种商业酒局时,我也穿着西装。在前往美国的前一年,父亲带我认识了地产企业的总经理,推杯换盏间,父亲非常客气地向对方介绍我。“这是犬子闻岚,望您今后多加照拂。”对方则是举着酒杯朝我笑笑,然后回应父亲:“当然,闻二少爷这样的青年才俊,我们都很看好,以后肯定能像大少爷那样出色。”大少爷,指的是我的哥哥闻渊。当时哥哥还没从沃顿商学院回来,但他的名声已经在圈子里都传开了。
在抓住时代浪潮,利用各种机会,成为暴发户的这群人里,父亲的文化水平是最高的。他是P大管理学院的硕士。在他那个年代,能将书读得这么好,称为天才也不为过。于是在读书上,父亲对我和哥哥都有极高的要求。
我无法准确说明自己对此的感受,直到初中时读列夫·托尔斯泰的《安娜·卡列尼娜》,总算是找到了好的形容——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,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。
生活大抵如此。
……
过去的事情,本来被抛在记忆深处,这段时间里,却被迫回忆起来。不同点在于,圣路易斯向宾客介绍我之后,他们彼此间心照不宣的笑。圣路易斯接触的都是这个国家的权贵阶层和各界精英,男性身边往往有年轻漂亮的女伴,女性身边也会有男伴。只是,我是这些随从里最年轻的。
每次她说,这是闻岚,我最近新交的小男友时,我都会下意识地全身僵硬。好在,算是习惯这种场合的我,很快就给出了该有的回应。待人接物这一课,父亲很早就教过我。
只是这些人和我礼节性握手时,无论如何也隐藏不了眼中的嘲讽和轻慢。他们用这种眼神提醒我,即使站在同一块地砖上,我和他们之间也不是同一类人。
其中一天,圣路易斯在和几个来自硅谷的青年企业家谈合作。她像往常一样,和对方介绍我。对方看着我,藏在乱糟糟卷发下的绿眼睛一愣,流露出鄙夷。那一刻,我突然感到天上地下的差距,也很清楚在对方心中我是什么样子。
我借口身体不舒服,去了天台处抽烟。
突然间,手机传来震动声,一个有些陌生的人向我发来消息。
“闻,我好像在酒会上看到你了。你怎么和圣路易斯女士在一起?”
眯着眼睛想了好一会,我才想起来,她是之前在飞机上遇到的香格里拉。她也在参与这种酒局?我没有心情观察宾客,应该是我忽略了她。
这种程度的疼痛还能忍受,但思考的速度,似乎受此影响变慢了些。
这一周,我被要求待在圣路易斯身边。
她非常忙,大部分时间在处理各种文书,剩下的是出席各种商业酒局。她换过很多套衣服,但之前那套银色钻石吊带裙,我没有见过她再穿。很快我就想通了,正式场合里,并不适合穿那件衣服。那次她叫我过去,是专门挑了休闲聚会的场合。那时我穿的卫衣和牛仔裤,被圣路易斯丢掉,她为我买了西装。和圣路易斯出席各种场合时,我都穿着她买给我的西装。唯一不变的是,我一直被要求戴着那个黑色的choker,即使洗漱也不能取下。她说,那上面刻着她的名字,她很喜欢。
她为我买的西装很合体、贴身,尺码完美契合,只是看着镜中的自己,我仍然感到十分陌生。
并不是没有穿过西装。在父亲带着我出入各种商业酒局时,我也穿着西装。在前往美国的前一年,父亲带我认识了地产企业的总经理,推杯换盏间,父亲非常客气地向对方介绍我。“这是犬子闻岚,望您今后多加照拂。”对方则是举着酒杯朝我笑笑,然后回应父亲:“当然,闻二少爷这样的青年才俊,我们都很看好,以后肯定能像大少爷那样出色。”大少爷,指的是我的哥哥闻渊。当时哥哥还没从沃顿商学院回来,但他的名声已经在圈子里都传开了。
在抓住时代浪潮,利用各种机会,成为暴发户的这群人里,父亲的文化水平是最高的。他是P大管理学院的硕士。在他那个年代,能将书读得这么好,称为天才也不为过。于是在读书上,父亲对我和哥哥都有极高的要求。
我无法准确说明自己对此的感受,直到初中时读列夫·托尔斯泰的《安娜·卡列尼娜》,总算是找到了好的形容——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,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。
生活大抵如此。
……
过去的事情,本来被抛在记忆深处,这段时间里,却被迫回忆起来。不同点在于,圣路易斯向宾客介绍我之后,他们彼此间心照不宣的笑。圣路易斯接触的都是这个国家的权贵阶层和各界精英,男性身边往往有年轻漂亮的女伴,女性身边也会有男伴。只是,我是这些随从里最年轻的。
每次她说,这是闻岚,我最近新交的小男友时,我都会下意识地全身僵硬。好在,算是习惯这种场合的我,很快就给出了该有的回应。待人接物这一课,父亲很早就教过我。
只是这些人和我礼节性握手时,无论如何也隐藏不了眼中的嘲讽和轻慢。他们用这种眼神提醒我,即使站在同一块地砖上,我和他们之间也不是同一类人。
其中一天,圣路易斯在和几个来自硅谷的青年企业家谈合作。她像往常一样,和对方介绍我。对方看着我,藏在乱糟糟卷发下的绿眼睛一愣,流露出鄙夷。那一刻,我突然感到天上地下的差距,也很清楚在对方心中我是什么样子。
我借口身体不舒服,去了天台处抽烟。
突然间,手机传来震动声,一个有些陌生的人向我发来消息。
“闻,我好像在酒会上看到你了。你怎么和圣路易斯女士在一起?”
眯着眼睛想了好一会,我才想起来,她是之前在飞机上遇到的香格里拉。她也在参与这种酒局?我没有心情观察宾客,应该是我忽略了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