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十、却恨转多聪慧事
“奏为私立经世大学隐患甚钜亟须早为之计恭摺密陈仰祈深鉴事”。
这是周师爷草拟奏折的标题。用现在的话说,就是经世大学危害太大,必须早日铲除,希望皇太后、皇上下旨批准。
溥伦接着看下去,只是草稿上写着:
我大清自太祖高皇帝建国立极,有国二百余年,列朝圣主无不于万几之暇,大兴文教。故天下臣民翕然向学,人人知忠孝仁义,户户守三纲五常,家藏诗书,里有弦歌,真三代以下未有之景象也。
经云:“苟日新,日日新,又日新。”“周虽旧邦,其命维新。”值此数千年来未有之大变局,皇太后、皇上高瞻远瞩,洞烛机先,审时度势,与时迁易,以期我大清千秋万岁,与天地无终极。此善之善者也。
奴才伏读二十七年八月初二日上谕,有“人才为庶政之本,作育人才,端在修明学术”等语,并著各省开设中小学堂。上谕本以推广教化、造就人才为宗旨,臣民具当恪遵懿训,争自濯磨,为国效力。故下诏以来,各省中小学堂林立,讲习之声遍及海隅。然良田千畯,必有蛇鼠;树兰九畹,乃生荆棘。此中最尤者,为京郊之私立经世大学,包藏祸心,非毁圣道,伤风乱俗,罪通于天,至有令臣下不忍言者。奴才私以为,其有不容诛之罪十,今谨为我皇太后、皇上一二陈之:
不遵臣道。该学堂之教科书,奴才细细翻阅,通篇上下并无“忠君”二字。虽别无违碍处,然此等险诐之意,更有甚于违碍者。诛心之刑,重于诛行。此不容诛之罪一也。
不敬先师。该学堂以名教纲常为陈腐,教授学生概不用《四书》《五经》。晦朔之日,复不拜祭至圣先师。至有读书经年,不知孔子为何人者。此不容诛之罪二也。
包藏匪类。该学堂老师则有惑世诬民离经叛道之崔述、廖平,摇惑人心倡言变法之皮锡瑞;校工则是庚子山东拳匪之孑遗;学生则或是教会学校之徒,或是山野鄙人之子,或是沪上……之辈。上下相济,恶名远扬。不但不能培植人才,正所以作养乱党也。此不容诛之罪三也。
潜蓄逆谋。该学堂选址,与颐和园近在咫尺,距香山行宫不过十余里,中间皆无兵马步卒。近闻该校学生日日操练军事,奴才妄自揣度,恐其醉翁之意不在酒也。一旦变出非常,其祸患岂可胜言哉!此不容诛之罪四也。
矫授官职。该学堂之名,即剿袭我京师大学堂也。且学生毕业,或授学士、或授博士,此皆我国朝之官职,彼等竟私相授受,与谋反何异?狂悖一至于此!此不容诛之罪五也。
妄造邪说。该学堂教科书,有极荒诞者,如言人乃自猿猴化来、躯体由小胞组成、光线为波纹及颗粒,皆无稽之谈,虽疯癫痴蠢之人亦不至言此,而以教授学生。此不容诛之罪六也。
祸乱人心。该学堂以邪说暴行变我祖法、乱我圣道,而能蛊惑人心,使学子浸淫西学,甘心从逆。今日京城唯知经世大学,不知有京师大学堂矣。此不容诛之罪七也。
伤风败俗。该学堂有附属之中小学堂,少年男女,杂处一室,日日笑语,几同于青楼勾栏。学堂当以名教纲常为己任、以人心学术为指归,而彼等则不知羞耻、诲淫诲盗。此不容诛之罪八也。
勾结西人。该学堂之校长孙某,幼时即出洋,生长于美利坚。回国已数年,犹念念不忘,每年皆一往,足见归心也。所婚配者,乃美利坚之女子;所与结交,为丁韪良、美国公使等人。其人身躯虽为华裔,中心实是西人,数典忘祖。此不容诛之罪九也。
挟洋自重。该学堂以教化饰为外观,掩人耳目,而专心致志惟在传布西学,以洋人为宗主,恃洋人为护符,挟洋自重,左近官民见之束手,敢怒不敢言。此不容诛之罪十也。
罪有其一,即蒙显戮,而况有十乎?泥沙俱下,良莠不齐,要在澄清除刈而已。为杜乱萌而绵国祚,端学术而正人心,奴才请以诛杀祸首、裁撤学堂、驱散学生三事饬下,严加惩戒,以儆效尤。庶几祖法不至再变,圣道不至再乱,而钜患可潜消矣。
“奏为私立经世大学隐患甚钜亟须早为之计恭摺密陈仰祈深鉴事”。
这是周师爷草拟奏折的标题。用现在的话说,就是经世大学危害太大,必须早日铲除,希望皇太后、皇上下旨批准。
溥伦接着看下去,只是草稿上写着:
我大清自太祖高皇帝建国立极,有国二百余年,列朝圣主无不于万几之暇,大兴文教。故天下臣民翕然向学,人人知忠孝仁义,户户守三纲五常,家藏诗书,里有弦歌,真三代以下未有之景象也。
经云:“苟日新,日日新,又日新。”“周虽旧邦,其命维新。”值此数千年来未有之大变局,皇太后、皇上高瞻远瞩,洞烛机先,审时度势,与时迁易,以期我大清千秋万岁,与天地无终极。此善之善者也。
奴才伏读二十七年八月初二日上谕,有“人才为庶政之本,作育人才,端在修明学术”等语,并著各省开设中小学堂。上谕本以推广教化、造就人才为宗旨,臣民具当恪遵懿训,争自濯磨,为国效力。故下诏以来,各省中小学堂林立,讲习之声遍及海隅。然良田千畯,必有蛇鼠;树兰九畹,乃生荆棘。此中最尤者,为京郊之私立经世大学,包藏祸心,非毁圣道,伤风乱俗,罪通于天,至有令臣下不忍言者。奴才私以为,其有不容诛之罪十,今谨为我皇太后、皇上一二陈之:
不遵臣道。该学堂之教科书,奴才细细翻阅,通篇上下并无“忠君”二字。虽别无违碍处,然此等险诐之意,更有甚于违碍者。诛心之刑,重于诛行。此不容诛之罪一也。
不敬先师。该学堂以名教纲常为陈腐,教授学生概不用《四书》《五经》。晦朔之日,复不拜祭至圣先师。至有读书经年,不知孔子为何人者。此不容诛之罪二也。
包藏匪类。该学堂老师则有惑世诬民离经叛道之崔述、廖平,摇惑人心倡言变法之皮锡瑞;校工则是庚子山东拳匪之孑遗;学生则或是教会学校之徒,或是山野鄙人之子,或是沪上……之辈。上下相济,恶名远扬。不但不能培植人才,正所以作养乱党也。此不容诛之罪三也。
潜蓄逆谋。该学堂选址,与颐和园近在咫尺,距香山行宫不过十余里,中间皆无兵马步卒。近闻该校学生日日操练军事,奴才妄自揣度,恐其醉翁之意不在酒也。一旦变出非常,其祸患岂可胜言哉!此不容诛之罪四也。
矫授官职。该学堂之名,即剿袭我京师大学堂也。且学生毕业,或授学士、或授博士,此皆我国朝之官职,彼等竟私相授受,与谋反何异?狂悖一至于此!此不容诛之罪五也。
妄造邪说。该学堂教科书,有极荒诞者,如言人乃自猿猴化来、躯体由小胞组成、光线为波纹及颗粒,皆无稽之谈,虽疯癫痴蠢之人亦不至言此,而以教授学生。此不容诛之罪六也。
祸乱人心。该学堂以邪说暴行变我祖法、乱我圣道,而能蛊惑人心,使学子浸淫西学,甘心从逆。今日京城唯知经世大学,不知有京师大学堂矣。此不容诛之罪七也。
伤风败俗。该学堂有附属之中小学堂,少年男女,杂处一室,日日笑语,几同于青楼勾栏。学堂当以名教纲常为己任、以人心学术为指归,而彼等则不知羞耻、诲淫诲盗。此不容诛之罪八也。
勾结西人。该学堂之校长孙某,幼时即出洋,生长于美利坚。回国已数年,犹念念不忘,每年皆一往,足见归心也。所婚配者,乃美利坚之女子;所与结交,为丁韪良、美国公使等人。其人身躯虽为华裔,中心实是西人,数典忘祖。此不容诛之罪九也。
挟洋自重。该学堂以教化饰为外观,掩人耳目,而专心致志惟在传布西学,以洋人为宗主,恃洋人为护符,挟洋自重,左近官民见之束手,敢怒不敢言。此不容诛之罪十也。
罪有其一,即蒙显戮,而况有十乎?泥沙俱下,良莠不齐,要在澄清除刈而已。为杜乱萌而绵国祚,端学术而正人心,奴才请以诛杀祸首、裁撤学堂、驱散学生三事饬下,严加惩戒,以儆效尤。庶几祖法不至再变,圣道不至再乱,而钜患可潜消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