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人最展现魅力的时候,莫过于翩翩起舞,乱舞琼花,而男人最展现魅力时候,则莫过于披坚执锐,搏杀战场!攀爬着陡峭的雪坡,那些穿着单薄皮衣,甚至袒露着胸膛大腿的部族勇士随着剧烈运动,把一条条结实的肌肉健美的展露出来。

    寒冷的天气中,一道道白气从他们口鼻中喷出,万人齐奔,浓郁的呼吸在人群头上甚至凝成了一片云雾,数以万计的部族勇士狂奔向上,那气势就犹如嗜血狩猎的蛮荒野兽那样。

    应对印第安勇士们的狂野,明军所展现出来的则是节奏与高效率,寒冷的天气中,炽热的燧发枪枪膛中,火药所爆发的火光炸响就像是天明时刻闪烁的繁星那样,灿烂辉煌而又此起彼伏,蒸腾而起的白色烟雾同样在明军上空蒙了厚厚一层。

    经历了数以千次的射击训练,军士们熟练的已经犹如操控自己手脚那样操控枪械,每隔七八秒钟,皑皑雪墙后面,就有一排新的枪火响起,灼热的枪弹拖着尖啸声呼啸而下,而且对比部族勇士结实的肌肉,这炽热的钢铁尤为致命。

    噗呲的声音中,正在狂奔的部族勇士胸口忽然就炸开个血窟窿,闷哼着跪倒在雪地上,紧跟着后头奔跑的则是鲜血飞溅中腿不自然的扭曲到了一边,带着血丝白森森的骨头直接狠狠插在了雪地中,一团一团的鲜红就像是凌寒怒放的梅花那样,在雪地中暂放出来。

    东江交手过的敌人中,哪怕最强捍最可怕的后金八旗,最亡命最人多势众的农民军,一但遭遇如此猛烈的枪火狙击,承担如此沉重的伤亡,早早就得溃散了,就算坚挺一些的西班牙人火枪队,也是依靠着队形约束,满面的恐惧。

    可眼前这群北美印第安人,简直就像不是人那样,面对眼前一个个鲜艳的死亡,他们所展露出来的不是恐惧,反倒是一种不可言喻的狂热,前面的倒下,后面的跟上,右臂被打断了,左臂又拖起了沉重的斧头来,明军对垒过那么多的敌人,这些新大陆的部族勇士绝对是装备最差的一个,可他们那疯狂的战斗意志却是最强的!没有之一!

    而且他们还人数众多,多达八万,而第九兵团也毕竟没达到机枪连发枪称王的时代,做不到绝对的火力压制,在付出了数以千计性命的代价之后,踩踏着同伴的鲜血,第一批气喘如牛的蛮荒勇士冲到了雪墙壁垒面前。

    最后一轮枪火打出,白色的烟尘中,跳上壁垒的不知道哪一部族战士胸口爆着血窟窿,颤抖着倒了下来,可紧跟着他们身后,又是密密麻麻的人群冲上来,再也没时间装填子弹,直接把通条都塞在了枪口中,下一排的步兵怒吼着把刺刀捅了上去,第二次,又是鲜血喷溅,又是几十个北美勇士倒在刺刀下。

    然而就算娴熟的刺刀拼杀技术也应对不了如此多的敌人了,一名京师不知道那一片的列兵刚把刺刀送进了个敌人胸口,没等拔出来,迅猛的风声忽然呼啸在了他耳畔,下意识他惊骇的要拔出步枪格挡,然而更令他恐惧的是,被当胸捅穿了那个部落勇士竟然是狞笑着双手死死握住了他的刺刀,哪怕是手被刀刃切割的都露出了白骨!

    砰~

    锻造的步兵钢盔依旧是那么坚硬,可戴着钢盔的脖子却是不自然的歪向了一边,明军勇士软塌塌的倒在了地上。

    历史上,历来北方少数民族最愿意用的莫过于钝器,就像南宋有哀歌唱的那样,贼有狼牙棒,我有天灵盖!越是技术落后的民族,越愿意用钝器来征战,毕竟这玩意技术含量不高,杀伤力还不低。

    同样是南宋,这个时代重甲兵种发展到了极限,南宋的步人甲,西夏的痦子甲,还有西方的罐头骑兵,可最克制这些重甲的还是莫过于钝器,拎着斧头,拿着巨大锤子棒子的部族勇士,反倒一定程度上克制了第九兵团,三人小队的三角鸳鸯阵刚配合着挑杀了面前四五个敌人,实在来不及拔出刺刀应战的空当中,第六个,第七个,第八个重锤石斧又砍砸了过来。

    扑通~巨大的斧头砍在了胸口上,精炼的锻造甲依旧那么坚固,可胸口塌陷一块,披甲的将士口中吐着鲜血与碎块,却是无力的跪倒在冰冷的雪原上。另一头,第二层壕沟一个明军步兵这才刚探出头叩响扳机,呼啸声中,前面带着石头配重,又绑着蛇河那种四棱鱼叉的投矛直面而来,噗嗤的恐怖声音中,那个明军活生生被投了个对穿,捂着胸口,惨叫着瘫倒在了一边。

    眼看着自己第一道阵线几乎被几倍的印第安部族所淹没,一支高举着战刀的毛行健非但没有焦虑恐慌,他的瞳孔中,反倒是露出了一股子前所未有的坚定与肯定来。

    这次斩杀天巫,惹起整个西部印第安人的愤怒,并不是毛行健一时间头脑发热,亦或者恼羞成怒,像个输光了的赌徒那样孤注一掷,相反,是经过他长时间深思熟虑的。

    苏羽,赤鹿,还有黑蹄,两壶开水,苏族的族长们,阿帕奇族的首领们,这么长时间的接触,通过他们,毛行健愈发的认识到了一个事实,那就是尽管社会原始,技术简陋,这些北美印第安人依旧有着极强的文化认同感与向心力,他们认同自己的文化,现在回想起来,他毛行健先期能征服苏族,联合那么多部族,不是这些人明化了,反倒是他毛行健苏化了,至少披着土著印第安人的外衣,这才让他们稍稍认同,可是他仅仅走错了两步,迎来他的就是一场满盘皆输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