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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二天一大早,郑邦就从周远冬家借了牛车,带着萧琼枝,拉着老虎肉和剩下的野猪肉,赶往丁子县。

    一路顺风,抵达丁子县时,恰好辰时正。

    萧琼枝嫌去菜市场卖肉太喧嚷。

    进城时,她特跟人打听了下县城几个有名酒楼的地址,掌柜为人,以及几个有名富人家的地址,为人,又找到药店,打听了下虎骨的价钱,才让郑邦把牛车拉往第一个目的地:东大街的富贵家酒楼。

    她选择这个地方,主要是觉得,梦回还一看就是个很拉风的人,肯定喜欢往拉风的地方去。

    富贵家酒楼不仅在县城有名,它的“富贵家”名称,本身也是够拉风。

    另外还有一点,就是有很多人,都说“富贵家”掌柜人不错,脾气好,很好打交道。

    很快地,郑邦就找到了富贵家酒楼,把牛车停在酒楼门口。

    萧琼枝从怀里,掏出出门前、找郑邦要的、梦还回送给他的那块玉牌,下了牛车,走进酒楼,把玉牌冲前台的掌柜晃了晃。

    这个时候,已经没人吃早餐了,吃中餐又还早,酒楼里很安静,只有两个伙计在收拾桌子,并没有客人。

    掌柜正无聊,看到玉牌,立即目光变得贼亮。

    事情正好如萧琼枝想的那样,梦回还昨天确实来过他这酒楼用餐,还是被知县和师爷邀请,声势盛大地在这里用的中餐。

    他程亲自参与贴身服侍,因此,观察入微的他,注意到了,梦回还身边几个亲信,都挂了块这样的玉牌。

    他很客气地问:“小姑娘,你是帮回还君来订餐的吗?”

    萧琼枝摇摇头:“不是,我是为他的手下-我叔叔的事来的。”

    “那是什么事呢?”掌柜有些好奇。

    萧琼枝立刻指了指酒楼外面、郑邦拉的那辆牛车,说:“你看,那辆牛车上的大老虎和大野猪,都是我舅舅昨天傍晚打的,你要不要买点老虎肉或者野猪肉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