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这个世界上,有人信仰上帝,有人信仰各种神明,也有人信仰魔鬼。

    更有人和专家提出过,性恶论理念。

    也就是说:人性离恶很近,离善很远。所以,作为社会制度的出发点,与其是人性善,不如采用人性恶的理论。以人性恶为一切社会制度的理论基础,错不到哪里去。而如果以人性善为理论基础,则会南辕北辙。

    比如,从荀子性恶论出发,很容易导致法治社会。

    因为人性本恶,无一人例外,则君主也好、皇帝也好、圣贤也好、英雄也好,其人性都是恶的,与凡人没啥区别。从而,谁也不要假装君子冒充善人,谁都没有资格凌驾于法律之上脱身出监督之外。

    法律面前,人人平等,必须接受法治。

    更有人理解为,我没有信仰魔鬼,我只是信仰自由。只认同现世,不期望来生。

    而日本人最大的特点,就是没有特点。

    日本人行为准则的核心是相对性,即从来不是从一个绝对的价值标准,去判断一个人的好与坏、对与错。

    对于什么是正义、什么是非正义?什么是善的,什么是恶的?什么是对的,什么是错的?诸如此类的问题,日本人很少去想,也很感到头疼。

    他们习惯成自然的,把这样的问题通常交给上级去想,交给天皇去考虑。

    只要上级说了什么是对的,那就是标准。只要强者说了什么是善的,那么什么就是善的。

    日本人不习惯去考虑这些抽象的问题,他们主要是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、力量与力量之间的对比去判断对错,然后附和权威就可以了。

    纵观日本的所有神话传说中,都没有彼岸世界,也不相信因果报应这样的概念。

    他们认为,无论是好人还是坏人,死后通通成佛升天,所以,生前作孽,与死后的成佛没有什么关系。

    良心这个概念,在中国人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,良心就是忠于自己内心的感受,使灵魂得到安宁。而日本人不理会这一套,什么心安理得,什么良心谴责,通通的没有。

    在他们看来,良心是一个抽象的东西,只要不影响人际关系的秩序,良心是否安宁,并不重要。

    所以,二战后。德国人下跪了,日本人却立刻修改教科书了,这就是区别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