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从车里出来,车门不是电吸的,关门的时候砰的一声,黄灯闪烁两下,车已经锁上,他夹着包,与地下车库的保安打了声招呼。

    “大哥,今晚夜班啊?”

    “啊,老李有病了,请了两天假,我替他值两天夜班,这么晚才回来?”

    “看电影去了。”

    简单的几句交流,他按下电梯,等待的途中,忽然发现香烟还揣在兜里,只能折返,将烟和火机重新扔进车里,又一趟往返,对保安笑笑,他坐上电梯,仍然没有忘记塞嘴里几块口香糖。

    他本是小镇的青年,熬成了二十多岁的省会白领,直到三十余岁,有了家,有了口,才勇敢的再踏出一步,来到帝都,成为了一位职业的影评人。

    有时也会不甘,为什么直到三十多岁才敢走出来,但多数是庆幸,起码他走出来了,做了自己最喜欢的职业。

    直到工作一段时间后,才慢慢的悟明白,什么时候来,什么时候走,都有定数,没有前三十多年的观影经验,他也找不到这份工作,二十多岁时来,多半会与梦想背道而驰,所以,也不必懊悔,因为一切都刚刚好。

    工作要比省会的工作累,能攒下的银子也不一定比省会多,但总归是他爱干的,比如今晚看电影看到十一点才半回家,比起加班写文案写到十一点半来的舒心。

    打开家门,这间需要付出他三分之二工资的小房装着他的两个心上人,无需见到,便能让他安下心。

    屋里没开灯,妻子怀孕时染上了打呼的毛病,声音不小,站在客厅就能听见,换上拖鞋,接了杯水,喝上半杯,重新续满,放在电脑桌旁,也把电脑打开。

    趁这功夫,蹑手蹑脚的走进卧室,妻子仍然没醒,旁边的婴儿床内,孩子也睡的安稳,坐在妻子身边,俯身,将面颊贴在妻子的额头。

    “嗯~回来了?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无需多言,柔软的手寻找着他身上的那只手,最终钻进宽大的手掌中,摄取着他的温暖,她又睡了,再次轻微打起了酣。

    过了几分钟,他轻轻将手抽出,走到婴儿床边,将孩子平躺的身子侧过来,之前孩子睡的是荞麦皮枕头,把后脑勺睡平了,夫妻俩不管谁起夜,都得给孩子重新翻翻身。

    一切都安稳下来,他才离开,关上门,坐在电脑前,打开护眼灯,从背包里拿出笔记本,翻了两页,思索了两秒,打开文档,开始撰写。

    而这次,他的影评署名,终于不再是昵称。